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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实现矛盾就地解决零上交?十年来广州总结了这些妙计锦囊

大洋网讯 基层社会治理,既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也是老百姓感受公共服务温度的“神经末梢”。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州市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方面有哪些举措,取得哪些成效?9月26日,在广州市举行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平安广州法治广州建设成效发布会上,面对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的提问,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谭祥平对此作出了解答。

 

穗基本形成“线上30秒、线下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生态圈

发布会上,谭祥平介绍,广州市充分发挥法治在基层治理现代化中的规范、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由市司法局负责牵头推进的“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项目成效明显,广州市法治保障破解旧楼加装电梯难题的经验做法在第二次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新研讨班上作交流。

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方面,广州市注重完善法治供给体系,发挥立法优势,出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物业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社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明显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共推进重大立法项目30项,广州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共86件、政府规章113件。

为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广州品牌,广州市创新纠纷化解模式。推动“3+X”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为改革经验在全市复制推广,整合律师、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仲裁、公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资源,搭建一站式非诉讼服务和争议解决平台。据统计,全市现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389个,个人调解工作室51个,人民调解员1.7万余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62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超过98%,基本实现了矛盾就地解决零上交。

为延伸服务民生半径,广州市构建覆盖城乡、智能精准的基层社会治理法治服务体系,共建成3017个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450个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全国首推“广州公法链”、“广州法视通”,“线上30秒、线下半小时”的公共法律服务生态圈基本形成。

重视营造基层法治氛围,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开展镇(街)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兼任村(社区)调委会副主任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出台《广州市法治镇(街道)指标体系》,首创“自主创建+评建互动”“上级部门统筹督导+专家团队理论指导”模式,现已打造两批次22个法治示范镇街。加大社区矫正对象服务管理力度,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共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个。

谭祥平说,在新的征程上,广州市将把准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脉搏,在行政立法、纠纷解决、民生服务和基层法治建设上狠下功夫,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用心绘出基层社会治理的“特质底色”。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广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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