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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近300宗!这7类鸣喇叭行为广州将重点查处

大洋网讯 今年9月起,广州禁鸣喇叭范围扩大到全市。记者9月17日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9月1日以来,全市现场查处机动车乱鸣喇叭交通违法近300宗。针对禁鸣喇叭,广州交警将7类行为设置为重点查处行为。

据了解,近期,随着市区交通日趋繁忙,机动车乱鸣喇叭的现象有所反弹,不仅造成噪声污染,干扰了广大市民的正常休息,而且影响了广州文明城市形象。为了切实减少机动车噪声污染,还广大市民一个宁静的环境,广州交警全面整治机动车乱鸣喇叭交通违法行为。

一方面,交警部门组建整治乱鸣喇叭工作专班,坚持常态打击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白天重点在交通繁忙路段、施工拥堵路段,晚上重点在车流、人流多的路段,对乱鸣喇叭行为予以坚决整治。

另一方面,针对干扰正常行车秩序等客观因素导致乱鸣喇叭的情况,交警部门着力开展辅助执法,整治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行人乱穿马路、机动车乱穿插等违法行为,并加强交通疏导,完善交通标志标线,进一步巩固整治效果,扩大整治成果。

此外,广州交警强化科技运用,在中心城区范围内部署了11套鸣笛抓拍电子警察设备,对鸣喇叭违法行为进行辅助取证和分析研判,同时创新管控模式,进一步拓宽手持移动缉查渠道,研发建立噪声车辆管理名单库,今年以来共采集6000多宗相关数据,并录入PDA警务终端系统进行提示,为警力部署和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提供强大技术支撑。

疏堵结合   

▶︎重点查处行为有哪些?

广州交警介绍,对机动车驾驶人在禁鸣区域或路段鸣喇叭,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1.遇交通拥堵,或行经医院、学校、小区等路段鸣喇叭;

2.行经人行横道鸣喇叭催促行人或正在礼让行人的车辆;

3.在有其他车辆变道行驶或者阻碍自己行驶时鸣喇叭;

4.在其他车辆起步较慢或缓慢行驶时鸣喇叭催促;

5.交警指挥疏导或例行查车时鸣喇叭催促;

6.以鸣喇叭方式叫人、叫门的;

7.在道路上维修、试验喇叭的。

▶︎不予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相关规定,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鸣喇叭示意,同时有减速慢行行为的,不予处罚。

广州交警表示,前车倒车或溜车即将发生碰撞、其他车辆有逆行或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紧急避险等情形可视为前款“遇有紧急情况”。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交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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