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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出首张罚单!白云区同德街落实城中村垃圾分类栋长制

9月9日上午,白云区同德街驻点巡查执法队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横滘村某栋长存在不配合推进、未按照城中村垃圾分类栋长制进行正确分类,街综合行政执法队立即按简易案件处理方式,对其个人进行100元处罚。

为进一步提升城中村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同德街通过宣传培训、定栋定码和驻点专项执法加快推进城中村垃圾分类“栋长集中投”模式。

“我们以‘常态检查+专项执法’的形式,加大对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等环节的执法力度,对栋长不配合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每月实施强制执法,不断推动垃圾分类有效落实”,街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城中村出租屋物业管理者(屋主或二房东)是该物业生活垃圾管理的责任人(简称“栋长”)。城中村栋长制推进中栋长须遵守栋长制五部曲流程:一是栋长规定楼栋内投放垃圾的时间、地点;二是居民在家分好类,按照栋长规定时间、地点投放至楼栋内分类垃圾桶;三是垃圾投放要注意,厨余垃圾要破袋,袋子放进“其他垃圾”桶;四是栋长集中收集到分类公交站点扫码集中投;五是收运人员检查称重填写,点个赞。过程中对栋长不配合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将会按照“简易案件处理方式”对个人进行处罚。

下一步,同德街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加强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或者在收集、运输过程中随意倾倒、堆放、丢弃、遗洒生活垃圾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做到执法无盲区、全覆盖。

记者谭超 通讯员陈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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