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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省垃圾处理费随意倾倒工业废料,一男子被刑拘

大洋网讯 “我知道乱扔垃圾废料违法,但因为想省点垃圾处理费,就耍了点小聪明。”为省垃圾处理费,男子林某(55岁,湖南人)将工业废料随意倾倒。广州警方8月18日通报,近日,增城警方联合仙村镇环保、城管等部门,查处了一宗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林某涉嫌污染环境,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6月以来,仙村镇政府多次接到群众反映,称有人在广园快线仙村出口附近倾倒固体垃圾。仙村镇相关部门一方面将固体废物进行清理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一方面加强巡查力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8月3日,群众发现一辆厢式货车停放在仙村镇碧潭村西福河堤围上,有5人正在搬运地面废物装上货车。接到群众举报后,仙村镇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与区环保局立即到场处置,并将货车司机林某等5名相关人员带回核查。8月4日,林某承认了多次在仙村镇倾倒固体废物的情况。随后,增城警方介入并立案调查。

经审讯,林某供认,其于6月5日和7月25、26日将固体废物倾倒在仙村镇。林某是名货车司机,居住在东莞市。平日,林某帮东莞一些印刷厂、造纸厂处理工业废料获取报酬。林某称,帮工厂处理废料一般是收取一车1000元左右的费用,他将废纸等可回收物品运到增城区新塘镇的一间废品站出售。对于那些废品站不收的剩下的废料,正常来说,林某应该要运到垃圾站处理。但他为了节省一吨350元的垃圾处理费,便将车开到偏僻地段将废料随意倾倒。

据办案民警介绍,林某多次在增城倾倒废料后,怕事情败露,于是在8月3日带人来到现场清理废料装车转运,企图逃避处罚。经相关部门鉴定,林某倾倒的固体废物为危险废物。目前,林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倾倒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可追究相应刑事责任。市民群众一旦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可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举报。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刘莹丽、张毅涛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 通讯员:刘莹丽、张毅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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