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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花都警方依法查处涉烟花爆竹案件

大洋网讯 新春佳节,为有效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花都警方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其中,1人因非法买卖危险物质被拘留。

2月3日,根据前期线索,花都警方在莲塘市场某文具店有涉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通过跟踪摸查,发现该文具店售卖的烟花爆竹存放在在莲塘村一民房内,并在现场抓获涉嫌售卖烟花爆竹的嫌疑人黄某,现场起获各类烟花爆竹2289件。

经审查,嫌疑人黄某对其非法买卖烟花爆竹供认不讳。黄某也因非法买卖危险物质,已依法被行政拘留五日。

为确保全区人民渡过一个平安、环保的春节,花都警方在春节期间每天派出多巡逻组对花都广场、机场周边、融创文旅城等多个重点部位进行烟花爆竹禁燃禁销巡查,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群众进行现场劝阻及处罚。

【警方提醒】

整个春节假期期间,花都警方共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共49宗,行政罚款48人,现场告诫1人。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晓宜 通讯员:广州花都公安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 通讯员:广州花都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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