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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履职丨林涛:建议设立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成果转化基金”

大洋网讯 “科技成果只有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才能显示其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广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广州南粤基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设立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一公里”。

“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基于各自优势,取长补短,在科技创新领域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林涛表示,今天的大湾区正形成强大磁吸效应,一批批高素质人才、研发平台、产业化基地在这里形成聚合效应,大湾区科技创新活力尽显,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空间布局逐渐成形。

在今年初发布的广东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中,“提高广深港、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水平”被列入其中,并强调通过强化区域协同创新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深化粤港澳创业孵化、科技金融、成果转化等领域合作,强化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实现国家级高新区地市全覆盖,打造全球科技创新高地和新兴产业重要策源地。

“科技成果只有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才能显示其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林涛表示,必须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一公里”,抓住创新发展的 “牛鼻子”。

科技成果转化离不开金融的支持。立足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如何让金融更好赋能科创企业,助力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林涛建议,由广州牵头申请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支持,联合深圳、香港、澳门、东莞等湾区“9+2”城市,共同发起设立“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带动金融资本和民间投资向科技成果转化集聚。通过基金助力建设市场化、立体化、多元化的科技创新成果有效转化投融资服务体系,持续有序推动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更好服务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国家战略。

同时,设立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不仅可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双区”建设“双城联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创新举措,还可以借助该平台发布科技成果转化成果,进一步彰显粤港澳大湾区承接国家战略、助力区域协调发展、支持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科技创新的信心和决心。

为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用金融为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先一公里”按下“快进键”,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更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建议面向全国公开招募专业金融团队,委托管理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以融促产、产融结合服务实体经济,推动该基金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产业、科技和金融创新的开路先锋。

不同于其他基金,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应兼顾盈利性和公益性,建议该基金50%以上份额重点投向湾区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中早期项目。同时联合湾区“9+2”城市科技、经信和金融部门,建立湾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清单,定期将项目清单推荐给基金管理人,实现市场化、专业化的基金运作模式,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推动科技自立自强。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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